潘汉年纪念馆--潘汉年
生平简介

  潘汉年[1],江苏宜兴归径乡人。1924年,主编《洪水》。1925年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任《革命军报》总编辑,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宣传科科长、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工作委员会书记、左翼文化总同盟中共党组书记、中共江西苏区中央局宣传部部长、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兼地方工作部部长等。1936年, 任中共与国民党谈判代表。1937年9月,任八路军驻上海办事处主任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,在上海等地领导对敌地下斗争和开展统战工作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部长和统战部部长、上海市委副书记和第三书记、上海市副市长。1955年4月3日, 因“内奸”判刑。1977年含冤病逝。临终前与爱妻董慧女士软禁于湖南茶陵米江茶场(湖南省第三劳改场)。1982年8月,被中共中央平反昭雪,公开恢复名誉。

 

   潘汉年1906年1月12日生于江苏省宜兴县陆平村。1925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8年开始负责文化统一战线工作,30年代初期负责做国民党地方实力派的工作。遵义会议后,奉中央指示前往上海恢复白区工作以及打通与共产国际的联系。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,主要从事上层统战、国共谈判、民主党派、国民党起义投诚等统战工作。他是党在白区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导者、指挥者和实践者。建国初期,他成功开展了上海工商界统战工作。对潘汉年在统战工作等方面作出的杰出贡献,毛泽东同志曾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一些场合,给予高度评价。